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发生妊娠期糖尿病危险因素分析(2)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2月~2018年8月于我院妇产科及内分泌科就诊的PCOS合并妊娠孕妇114例为研究对象,其中PCOS合并GDM患者54例(以下简称GDM组),未合并GDM的PCOS孕妇60例(以下简称非GDM组)。纳入标准:(1)孕前依据《多囊卵巢综合征诊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5]诊断标准明确诊断为PCOS:月经稀发或闭经或不规则子宫出血为诊断必须条件,另外再具有高雄激素表现(或高雄激素血症)、卵巢多囊改变之一,同时排除其他类似疾病;(2)孕周≥24周。排除标准:(1)孕前存在糖代谢异常(包括空腹血糖受损、糖耐量异常及糖尿病[4]);(2)既往异常分娩史或GDM史(GDM诊断标准参考《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4)》[6],即妊娠≥24周行75 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服糖前及服糖后1 h、2 h血糖值应分别低于5.1、10.0、8.5 mmol/L,任何一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该标准诊断GDM;(3)妊娠24周及以后未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
1.2 方法
1.2.1 基本信息 通过问诊的方式收集研究对象的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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