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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GB 2760标准修订总结及建议(1)
http://www.100md.com 2014年3月1日 《食品安全导刊》 20143
     2011年4月20日发布的GB 27602011标准,是在GB 2760-2007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本次修订是以风险评估原则为基础,运用国际通用的食品添加剂风险评估原则、程序和方法,利用我国居民营养调查获得的居民食物摄入量数据和全国污染物监测网络获得的食品添加剂的监测数据,对安全性和食品工艺使用的必要性原则进行审查。

    同时,修订参照国际标准及其他国家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GSFA,Codex Stan 1921995)、《加工助剂物质使用指南》(cAC/GL75-2010)、《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指南》(CAC/GL66-2008)等国际通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指南,并参考了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使用标准。

    新标准符合我国食品工业需求,对我国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增加了部分急需使用的加工助剂名单,删除了部分已经不再使用的物质。现将GB 2760-2011标准对比GB 2760-2007标准,修订的变化大致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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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框架性变化

    标准名称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名称去除了“卫生”,并冠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删除了标准的英文名称。

    前言中删除了本标准制定的参考标准信息,删除了标准提出、归口、解释单位,还删除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标准内容中删除了“2规范性引用文件”;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中删除了"f)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除去,有规定食品中残留量的除外。:删除了附录A的“表A.2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量”,同时对因删除表A.2所引起的条款号变化进行了相应调整。

    直接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的调整

    删除:删除了GB 2760-2007标准的附录A中表A.1的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噻苯咪唑:根据安全性评价结果和国际、国外使用规定,删除了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及其钠盐的使用规定;将酪蛋白钙肽、酪蛋白磷酸肽、乳铁蛋白使用规定从GB 2760-2007标准的表A.1中删除,已列入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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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合:根据磷酸及其盐类共享相同的ADI,对GB 2760-2007标准的表A.1中焦磷酸二氢二钠、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整合集中列出:将GB 2760-2007标准的表A.1中维生素E的使用规定和卫生部公告中天然维生素E的使用规定整合为维生素E;将GB2760-2007标准的表A.1中“麦芽糖醇”明确为“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将“山梨糖醇(液)”明确为“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

    调整:将GB 2760-2007标准的表A.1中抗坏血酸钠、碳酸钠、羟丙基淀粉、碳酸钙调整到GB 2760-2011标准的表A.2内;将GB 2760-2007标准的表A.1中作为消泡剂和被膜剂的聚二甲基硅氧烷(乳液)、聚氧丙烯甘油醚、聚氧丙烯氧化乙烯甘油醚、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胺醚、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乳化硅油以及用于果蔬脱皮的月柱酸转移到GB2760-2011标准的表C.2内;将GB 27602007标准的“单,双,三甘油脂肪酸酯”改为“单,双甘油脂肪酸酯”,并删除了列举的脂肪酸中的柠檬酸,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在GB 2760-2011标准的表A.1中单独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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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增加了2007~2010年第4号卫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调整

    对GB 2760-2007标准的表A.1中部分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的修订:对液体饮料类别中使用的着色剂增加了“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的备注:对果冻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在备注栏增加了“如用于果冻粉,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对丁基羟基茴香醚、二丁基羟基甲苯、没食子酸丙酯、特丁基对苯二酚主要在含油脂食品中的使用规定,增加了“以油脂中的含量计”的备注。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修订:删除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并移入GB 2760-2011标准的表A.1:增加了冰乙酸(低压羰基化法)、赤藓糖醇、甲基纤维素等共8种食品添加剂;碳酸钙注明了“包括轻质和重质碳酸钙”:新增了甘油、磷脂、柠檬酸钠、乳酸钠、碳酸氢钠、微晶纤维素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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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用香料的修订

    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参照《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指南》(cAC/GL66-2008),明确了香料般配制成食用香精后用于食品加香;少数也可直接用于食品加香:食品用香料、香精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规定以GB 2760-2011标准的表B.1列出了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明确了以物理方法、酶法或微生物法从食品制得的具有香味特性的物质或天然香味复合物,以及由食品制得的热反应食用香味料可用于配制食用香精,也可直接用于食品。

    增加了“表B.1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如纯乳就不得加乳香香精,若加了乳香香精,就属于调制乳。

    调整了食品用香料的分类:在保留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天然香料名单基础上,将GB 2760-2007标准的“表B.2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天然等同香料名单“和”表B.3允许使用的食品用人造香料名单“合并为”表B,3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名单”,并在该表中重新调整了编码,以“S”开头后面接4位数。

    加工助剂的修订

    附录C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参照第42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CCFA)讨论通过的《加工助剂物质使用指南》(CAC/GL75-2010)、澳大利亚新西兰制定的《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第1.3.3条(加工助剂),结合我国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情况制定。

    拆分GB 2760-2007标准的1表C.1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名单(不含酶制剂)”:在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基础上,将表C.1拆分为“表C.1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和“表C.2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百拇医药(邹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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