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行为理论下肉类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探究—以浙江省余姚市为例(2)
6.1.2 加强食品有效监管,促进监管体系建设目前,政府监管常常在被调查单位知情的前提下开展,大大降低了调查的有效性,政府应当大力推进飞行检查,尽量避免形式主义。从监管模式看,应加快从事后监管到事前介入、从专项治理到常规治理转变。我国目前现有的食品不安全数据多来自于事故发生后的小组调研和专项治理,所以要更加重视监管的常态化治理。
6.1.3 建立归责追踪制度,实施有效产权保护
政府部门可以考虑颁发权威认定标志,只有各项指标合格的公司才能获得该标志,而具有该标志的企业将相对更加受到百姓的青睐和信任[8]。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达标获得认定标志的公司将会更积极地提高食品质量,从而使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生产经营者受到政府和市场的双重惩戒,切实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6.1.4 运用VR虚拟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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