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通则,细则,食品药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现状,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建议
□ 江东文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黄佳佳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江东文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黄佳佳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现状
生产许可审查技术法规建设日趋完善
新修订的《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实施生产许可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和加工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步修订施行新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办法》规定了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要求。为指导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2016年8月,国家总局印发《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作为《办法》的配套技术文件,同时《通则》明确在新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出台前,现有的各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继续有效。可见新一轮监管体制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建章立制方面已取得突破性进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技术法规也日趋完善。
生产许可审批审查程序简化
新《办法》施行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五取消、四调整、四加强”的举措,从许可申请、现场核查、换发证书等多个方面体现了便民惠民的原则,解决了申请材料多、审查程序繁复、审批时间长等问题。
现场核查要求进一步优化,许可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
新《通则》全面规定了现场核查的人员、核查的内容、核查的程序、工作时限要求、核查记录和核查结果确认等内容。特别是在现场核查中明确了观察员参与现场核查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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