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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201846
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处罚法规实例分析(1)
http://www.100md.com 2018年2月1日 食品安全导刊 2018年第2期
     近年来,中国的保健食品行业发展异常火热,然而市面上存在的保健食品质量却参差不齐,尤其是在保健食品广告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下,一些保健食品的功能被不断神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者甚至危及消费者的财产及人身安全。如何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使其免受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侵害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保健食品的法律定位

    保健食品是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在中国属于特殊食品,我国对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等在内的特殊食品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保健食品广告在发布前须经过严格的行政审查,审查核心是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具体来说,發布保健食品广告应依法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其广告内容也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符合以下三方面的要求:第一,食品广告的通用要求,即内容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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