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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60815
食品安全数据采集与融合共享的研究
http://www.100md.com 2020年11月23日 食品安全导刊 2020年第30期
结构化,数据库,1食品安全数据采集与融合共享研究现状,2食品安全数据采集与融合共享体系,2数据库复制方式,3接口采集方式,4互联网采集方式,5离线导入方式,6食品安全数据融合共享,3总结
     □ 刘 姝 王思宇 王梦可 成都数之联科技有限公司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人民健康和生命,“十三五”规划建议更是将食品安全问题提到国家战略高度,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有关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趋于信息化和网络化,累积了海量的食品安全数据。食品安全数据来源范围广泛,涉及多个部门,包含食品生产、加工、餐饮与流通等多个环节,覆盖网络餐饮、集中配送、食堂等多个业态。然而,无论是食品监管部门内部管理系统的数据,还是互联网等渠道的公开数据,都呈现出零散、异构、低质等特征。不同部门的信息数据被分割存储,数据组织形式各异,相互独立、封闭,无法有效互联互通。要实现对食品安全数据的有效管理、充分挖掘数据价值,需要对碎片化的数据进行有效融合,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互联互通,释放数据潜在价值。

    1 食品安全数据采集与融合共享研究现状

    食品安全数据的重要特点就是数据量大、来源分散和格式多样,包括数据库、文本、图片、视频、网页等各类结构化、非结构化及半结构化数据。基于食品安全数据的特征及问题,不少学者也都进行过有关食品安全数据的采集与融合共享研究。

    刘杨、马东[1]等学者认为需要通过数据编码标准,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的食品安全相关数据的融合与应用,研究侧重于食品安全数据的分类与编码,对于数据的采集与融合共享缺少系统性描述;张素智、杨芮[2]等阐述了食品安全大数据预处理方法即数据融合技术,主要是消去食品安全数据中的噪声和冗余点,对从多传感器中采集到的食品安全数据进行分散处理后全局融合,所描述的采集方式较为单一,没有覆盖到常用的数据采集渠道;晏斌、李唯正[3]等认为需要对具体的信息进行统一规范的本体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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