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告,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一)食品安全专业性法律,(二)出入境专业性法律,(三)其他相关法律,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行政法规,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规章,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公告,(一)关于防止特定国家
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治理,需要法律先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完善法规体系对进出口食品安全的保障,法律法规的修改明显加速,初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当前,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呈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为引领、进出口食品安全行政法规为支撑、进出口食品安全部门规章为基础、进出口食品安全部门公告为补充的特征,结构体系较为合理,为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介绍的均为全国性法律法规,除此之外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法规体系还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地市等地方人大通过的行政法规等,由于篇幅限制,在此不再讨论。一、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
进入新时代,我国对进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进行了密集修改。据不完全统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外,党的“十八大”后与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的12 部法律均进行了修订或修正,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修订或修正了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更是分别修正了三次和四次,显示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律法规时效性的关注。总体来看,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可以具体分为食品安全专业性法律、出入境专业性法律、其他相关法律等三类。
(一)食品安全专业性法律
在我国当前的法律体系当中,关于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特定法律并不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核心。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进入新时代后经过了两次调整,分别是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被誉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对进出口食品安全的规定十分详细,专门在第六章“食品进出口”设定了关于进出口食品安全的十一个条款,成为新时代指导我国进出口食品监管的最重要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06年4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之后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进行了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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