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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60535
保护食用农产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如何追根溯源
http://www.100md.com 2020年12月4日 食品安全导刊 2020年第33期
最高人民检察院,1严把农产品生产关,产地污染与食品安全协同监督,2严把农产品流通关,压实进出口食品责任溯源监督,3多方协同信息共享,善用追溯体系社会共治,4检察公益诉讼入法,加强顶层设计推动监督
     □ 田慧娟 中央民族大学

    根据2017—2019 年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食品安全情况,2017 年全国食用农产品质量总体抽检合格率为97.8%;2018 年为97.5%;2019 年为97.4%,我国的食用农产品整体安全形势大致稳定。然而,种种食用农产品安全事故,说明使用农产品安全问题仍不容小觑。

    1 严把农产品生产关,产地污染与食品安全协同监督

    在生产环节,食用农产品的产地污染问题应引起重视,其中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关于水污染,一方面是耕地集中地区周边、农产品养殖周边的相关企业不当排污导致的;另一方面是种植农户过量使用农药、化肥或高毒农药而对水体造成污染。关于土壤污染,一方面动物养殖污水的处理不当、超标排放;另一方面废弃农药、化肥的不当处理给土壤造成的损害会长期影响土壤[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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