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如何应诉?
请求权,被告,律师
□ 郑秋云 福建理则达律师事务所主张因食品存在问题而要求退货退款、十倍赔偿的案件中,常见案由包括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纠纷等,但由于难以判定主张者是普通消费者还是职业索赔人,是以本文将其统称为“原告”。同时,为明确该类型案件的争议焦点,本文标题虽仅指出“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实则为覆盖原告主张的食品民事案件。因此,本文主要针对一起食品领域实际诉讼案件梳理出应诉思路,以供参考。
案件概述
2020年下半年,笔者收到一家茶业公司的法律咨询。据当事人(店主)陈述,事由为一名男子于8月初到其店中询问有无福鼎老白茶,实际上该店基本上仅销售普洱茶,白茶往往只用于提供给到茶馆品茶的部分高端客户。但禁不住该名男子的软磨硬泡,店主将几柄白茶出售给此人,之后不久便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购买白茶的男子以“该白茶未经批准使用地理专用标识和名称、生产日期早于生产商成立日期”为由提起了诉讼,要求退货退款及十倍赔偿,总计11万余元。
律师介入分析
笔者所在的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从以下几个方面依次入手。
案由
案由是很多被告容易忽略的因素。其实,不同案由所体现的法律关系、举证责任均有所不同,甚至管辖法院都会有所区别。例如,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的请求权是基于合同关系,原告是否诉请解除合同及退货退款,二者具有关联性;而在产品责任纠纷中,原告的请求权是基于侵权,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部分侵权行为和后果将具有差异。
针对该起案件,本团队将其案由认定为产品责任纠纷,故后期对原告的请求权基础和诉讼请求进行了拆解分析。
查明原告的主体身份
一切争端由人发起。其他民事案件的主体身份可能对案件的走向并无太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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