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监管的特殊程序问题研讨
预案,预警,1粮食安全应急预警程序的主体内容,1粮食安全应急预案,2粮食安全预警机制,2粮食安全应急预警程序存在的问题,1信息收集不够,2信息公开不及时,3应急能力不足,3完善粮食安全应急预警程序的具体建议措施,1提高应急能力
□ 黄建瑜 贵州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1 粮食安全应急预警程序的主体内容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粮食产量也不断增长。我国由于粮食监管制度起步较晚,现代化粮食监管制度仍在不断探索中,具体可分为2类[1]:①粮食安全监管的一般程序;②粮食安全监管的特殊程序。而粮食安全监管的特殊程序又包括了2大方面的内容:①为了应对重大突发粮食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②建立有关粮食安全的预警制度。前者的制定是后者工作运行的基础。
1.1 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指政府或企业为降低突发公共事件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危险源评价和事故灾难后果预测为依据而预先制定的事件控制和抢险救灾方案,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第32条规定,国家应建立突发事件的粮食应急体系,保证粮食的有效供给,稳定市场价格,提高紧急情况下的粮食应急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须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等为依据,结合辖区内的粮食实际情况,制定行政区域内的粮食安全应急预案。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系统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等)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出口等方面的应急处置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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