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食品监管角度浅谈食物中毒
食源性,食用,1食物中毒的基本概念,2食物中毒流行病学特点及分类,3食物中毒的主要表现,4食物中毒的诊断和治疗,5食物中毒的预防,1餐饮企业的预防措施,2消费者预防措施,6食物中毒与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区别
□ 周传林 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 食物中毒的基本概念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物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物摄入导致的非传染性急性、亚急性疾病[1]。食物中毒多表现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发热、寒战、全身乏力等急性感染或中毒症状。食物中毒与食源性疾病有区别又有联系,食源性疾病是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2]。食源性疾病范围广,涵盖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是食源性疾病一部分,不能将二者等同混淆。
2 食物中毒流行病学特点及分类
食物中毒一般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多发生在夏秋两季,冬春季较为少见,这与夏秋季气温较高,利于微生物生长繁殖有关。此外,夏秋季人们进食生冷食物较多,加上不正确的操作和保存,易导致相关疾病的发生。其他季节也会出现这类疾病,但相对较少,如误食鼠药中毒,这种情况相对较少;近年来,亚硝酸盐中毒常有发生,一般工地食堂多见[3]。
按病因不同,食物中毒可分为4类。①细菌性食物中毒。此种食物中毒最常见,占大部分,季节性也较明显。这与夏秋季气温较高,利于微生物生长繁殖有关。夏秋季人们进食生冷食物较多,食品在采购储存不当、加工操作不严格、食品运送不规范、不在规定时间食用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因被污染而导致腐败、变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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