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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55641
通过“渐进模型”浅析广西小食杂店登记管理办法
http://www.100md.com 2021年11月27日 食品安全导刊 2021年第31期
经营户,许可,经营者,1案例背景及内容介绍,2案例分析,3对策建议,4结语
     黄超越

    (广西大学,广西南宁 530000)

    1 案例背景及内容介绍

    在过去,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手续繁多,办理困难。在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之前,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比较混乱,不同的部门负责食品从生产到流通的不同环节,导致了部门职责交叉错乱,相互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出台以后,食品监管的各个环节才进一步明确了各个部门的责任。但是食品经营许可的办理登记过程仍然复杂烦琐。对于许多文化水平不高的经营者来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在一定程度上比较困难,这种现象在一些偏远地区尤为明显。在中西部偏远地区,食品经营户呈现出小、乱、杂、散的现象,这些经营户构成简单,经营条件简陋,对于这些小食品店的经营者,或者不具备独立办理许可登记的文化素质,或者没有办理经营许可的意识,而基层的监管力量薄弱,又无法对该部分经营者进行有效的全覆盖监管,造成了这些小食品店大多无证经营食品,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就进行食品经营,导致他们所经营的食品安全也难以保证。因此,因地制宜,根据小食品店的小、杂、乱、散等特点制定针对性的食品经营登记办法很有必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在结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区内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类规模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条件,对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区分,将符合一定条件的、经营规模较小的食品经营店归类为小餐饮店和小食品摊贩,并于2017年,制定并施行了小餐饮、小摊贩的管理办法,该办法要求食品经营户所需要递交的材料更简单、办理的步骤更加快捷,在一定程度解决了上述小型食品经营店办理许可难的问题。2019年,广西开始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食杂店认定标准及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统称《小食杂店登记办法》),该办法规定,经营场所为面积20 m2以下,从业人员3人以下,从事食品、食用农产品零售的副食品店、小卖部、便利店、小商店等经营者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1],即符合上述条件的食品经营店,可以无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经营食品,极大地便利了小规模经营的食品经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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