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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55432
基于基层食品监管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21年11月28日 食品安全导刊 2021年第34期
部门,1基层食品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1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不完善,2食品监督部门的工作分配机制不完善,3食品的安全检查方式过时,4部分监管人员的素质较低,5缺乏自我反省机制,2如何解决相关的监督问题,1建全食品监督法律
     王颖聪

    (宿迁市宿豫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所,江苏宿迁 223800)

    在利益面前,很多基层食品企业被冲昏了头脑,为了创造更大的利益收入,他们不惜以身试法,在食品的原料以及加工方面偷工减料,最终导致了该食品的安全性存在很大的问题[1]。随着时代的发展,外卖行业成为了食品的“大头”。很多消费者通过网上点单,不能实地观察该外卖店家制作食品的过程与地点,而这正给很多店家提供了偷奸耍滑的机会。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很多与食品相关的事故频繁出现,为基础食品监管的工作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也给基础食品监管员们带来了更大的挑战。本文将通过对现阶段基础食品监督工作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将其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描述,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1 基层食品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不完善

    食品监管工作的开展基础与标准是需要有一套完善的法律支持的。完善的法律法规不仅仅是监管工作的基础,也是监管工作人员判断该食品公司或者餐馆生产的食品是否符合相关食品安全的标准,更是制约相关企业守法、将食品的安全作为生产食品的第一原则的手段[2]。然而,在现阶段,我国出台的与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仍然存在很多漏洞,这些漏洞给心思不纯的商家创造了偷工减料的机会,也给食品监督工作人员带来了更困难的执法情景。例如,在夜市中,由于我国对小摊小贩并没有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小摊小贩们没有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执照却仍然可以在夜市上占据一定的地位[3]。除此之外,由于小摊小贩的流动性也很强,很多小摊小贩的食品卫生情况很难被实时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食品监管人员工作的复杂性,并且,在相应的检查工作中,工作人员很难确定该摊贩的生产过程以及食品原料是否符合相应的安全水准。

    1.2 食品监督部门的工作分配机制不完善

    机制改革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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