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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53125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状分析与发展探索
http://www.100md.com 2022年11月17日 食品安全导刊 2022年第11期
安全法,1法律关于食用农产品的定义,2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的职责划分,3关于食用农产品涉及的法律法规,4食用农产品的市场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1目前的发展现状,2存在的问题。,5解决思路与发展方向,1加强源头质量管理,2严把
     颜 丽

    (章丘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山东济南 250200)

    1 法律关于食用农产品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为食用农产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食用农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指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以及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和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2 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的职责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可见,目前的食用农产品监管仍为分段管理,进入流通市场前由农业农村部门管理,进入流通市场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理。职责相对清晰,但仍存在产品交叉、边界不清、关系不理顺的问题[1]。

    3 关于食用农产品涉及的法律法规

    食用农产品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一百四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等。

    上述8部法律法规中,前3部主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适用,后3部主要是农业农村部门适用,最后2部涉及行刑衔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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