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机构整合后县级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仪器设备,1前期准备及试运行,1确定实验室发展方向,体系文件编制与宣贯,2仪器设备调试,建档(仪器设备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档案),3初步确定资质认定项目,4物资的申请,采购,验收与管理,5人员培训与项目开展,6检验检测机构
刘庆威,刘 瑛,王 静(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检验检测中心,山东烟台 265800)
检验检测行业作为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技术和生产性服务业,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但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因资金、人员、设备等因素限制在竞争中处于劣势[1]。在市场冲击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背景下,盘锦[2]、奉化[3]、承德[4]等地县级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一系列整合,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整合后的机构在人员、工作内容以及地址等方面有了很大变化,欲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需进行资质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本文以山东省资质认定工作为例,以期为整合后的县级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提供参考。
资质认定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5]。通过资质认定评审后,检验检测机构才能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能力范围内向社会出具有证明作用的结果和数据。以山东省资质认定工作为例,大致可分为前期准备及试运行、申请材料网上提报、现场评审以及整改发证4 个阶段。
1 前期准备及试运行
1.1 确定实验室发展方向、体系文件编制与宣贯
县级食品检验机构多为事业单位,实验室定位与当地政府部门监督抽查任务及特色产业发展息息相关,充分调研市场监管、农林水、粮食等政府序列部门检验需求,再根据九定方案、仪器设备、人员等因素大致确定实验室发展方向。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正案)》《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39 号令)等文件要求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检验机构要求》(RB/T 21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编制符合本中心情况的《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可以在原有文件上按照新要求修改,也可以通过培训机构获得模板,编制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实际情况认真修改,不能生搬硬套;尤其是科室设置不能照搬照抄,严格按照编办批准的科室分工负责,科室数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自设科室但要在文件中予以说明;在原有文件修改时一定注意法律法规、标准的有效性,防止误用过期文件;通过培训机构获得的模板一定要关注是否具备本行业评审特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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