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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52442
食品安全网络抽样的研究与探讨
http://www.100md.com 2022年11月17日 食品安全导刊 2022年第22期
检验,样品,1网络抽样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2网络抽检工作中的常见问题,1样品信息难以确定,2网络食品抽检的对象和范围有限,3结语
     刘晓旭,贾 鹏

    (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辽宁沈阳 110000)

    网络食品具有品种齐全、实惠便捷等特点,通过网络购买食品、订餐等网购食品行为已成为消费者的日常[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6年10月1日发布实施《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提出了对网络食品抽检可以以消费者身份购买样品进行监督抽检。该抽样方式是为了真实反映所购买食品的安全状况,从而更好地保证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1 网络抽样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3]对开展网络食品抽样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包括抽样人员信息记录、抽样流程、抽样过程证据采集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网络食品开展抽样检验工作时,要求记录抽样人员、注册账号、买样支付付款账户、收货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组织食品安全网络监督抽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承担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在开展网络抽样购买样品之前,应确认好抽样人员等信息,确认内容应当完整并留痕,包括执行网络抽样的有关人员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单位信息、岗位信息、网络平台注册用户信息、收货地址、联系电话和付款账户信息等,以确保网络食品抽检程序特别是抽样程度的规范性。

    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时,抽样人员登录网络交易平台时应使用已登记备案的账号,根据抽检工作方案和计划的要求,搜索抽样食品。抽样人员不得事先通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抽样购买样品到达买样人后,要进行查验、封样,需要保证一定程度的“神秘性”,商家在送货的时候不知道是用于监督抽检,这种方法能够保证网络抽检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4]。抽样人员应使用已备案的支付方式及支付账号支付样品购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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