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视角下网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研究
监管部门,经营者,协同,1网购食品安全治理问题的原因分析,1入驻经营者面临的困境分析,2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困境分析,3消费者的维权困境分析,4市场监管面临的困境分析,2网购食品安全治理之对策建议,1政府应发挥主导带头作用
王海燕,丁润雨(北方民族大学 法学院,宁夏银川 750000)
在“互联网+食品”新业态背景下,互联网的虚拟性、交易主体间的“匿名性”以及现代社会的“高流动性”等特点,加剧了市场监管主体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更加隐蔽,降低食品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反向增加了市场监管工作的难度。过去传统人工监管方式已无法解决网购食品安全的新问题,监管部门在加强信息化新技术成果应用的同时,仍存在监管部门信息化程度不高,监管部门之间、监管部门与第三方平台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程度不高,人工智能与监管业务融合程度较低等问题。虽然监管部门在食品领域不断开展专项治理,加强日常监管,但食品安全问题仍然频频爆出,这说明单凭相关部门一己之力,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目前通过多元参与、协同治理的路径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已是学界与实务部门的共识,但从治理成效来看,完善和健全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未来仍需要在不断探索中加速推进。
1 网购食品安全治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在食品安全领域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社会治理理念的进一步发展。共建,即各市场主体均参与进来,成为安全治理力量;共治,即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共享,即共同享有食品安全治理成果。本文从各市场主体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出发,对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困境进行分析。
1.1 入驻经营者面临的困境分析
1.1.1 来自市场竞争方面的压力
随着现代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在竞争日益加剧的市场环境下,产品同质化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加之,经营者入网经营门槛低,竞争对手数量众多,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为了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一些经营者在食品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方面通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的方式提升利润空间,或通过打价格战的方式增强竞争力。因此,有些学者认为,在竞争者博弈的市场中,容易导致食品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1]。当前网购食品安全领域未能建立起足以让经营者放弃当前短期利益、追求长远利益自我规制的制度体系,致使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自我规制动力不足,消费者权益受损的事件时有发生[2]。但随着消费者消费经验的增加,消费也日趋理性化。易观与京东联合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国内网上零售购物节的发展已步入多元期,国内消费者对网购节的反应也在悄然变化,正在从盲目冲动型消费向理性计划型消费转变。关于“消费者选择购物平台的主要因素”的调研结果显示,商品质量、品牌、促销力度、物流服务和货量充足为影响消费者选择的主要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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