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微生物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探讨
大肠菌群,限量,国家标准,1我国食品微生物标准存在的问题,1食品安全标准指标覆盖不全,2判定标准与检测依据不匹配,3企业标准制定不规范,2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1加速标准修订工作,2加强标准跟踪评价,3推进社会化监督,3结语
白李娜,舒 玲,苏 明(四川省轻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四川成都 610081)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信息化传播水平的提高,以食品添加剂、非食品性物质添加、微生物等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备受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重要的日常监管手段,在保障我国食品安全方面发挥了主要作用。《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两类主要抽检工作的要求,同时指出食品抽检类别还包括评价性抽检、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1]。《办法》规定,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开展抽样检验活动时,应依据法定程序开展,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进行,风险监测则通过收集食品危害因素的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其监测结果可用于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或修订工作[2]。由此可知,食品安全标准在不同目的、不同工作方式的食品抽检中都占据重要地位,是食品安全抽检的重要技术支撑。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划分为通用标准、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卫生规范以及检验标准,涵盖了食品添加剂、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和农兽药残留等检验项目的限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3]。
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已经成为食品安全的主要风险隐患,为了衡量食品卫生和安全,加强食品微生物这一重要指标的检测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能够有效预防传染病、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4]。《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 版)》中涉及33 个食品大类,其中30 个食品大类下设置了微生物检验项目。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经过不断修订,不同标准中关于微生物项目的设置也在逐渐更新、完善,已经建立起致病菌限量标准、指示菌限量标准、GB 4789 系列检验方法标准等共同组成的微生物标准体系,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对食品微生物检验工作有一定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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