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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531553
基于精气胎传理论辨治遗传性神经肌肉病(2)
http://www.100md.com 2019年10月1日 《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报》 201910
     1.2 胎传脑病及胎传肌病

    遗传性神经肌肉病的病种繁多,分类复杂,具体疾病的特异性症状显著;其共同临床症状及非特异性症状和体征如智能减退、行为异常、不自主运动、语言障碍、痫性发作、共济失调、瘫痪、感觉异常、肌肉异常等等,以及面容异常、五官畸形、白内障、青光眼、晶体移位、视神经萎缩、夜盲、耳异常、舌系带短、颧骨狭小、脊柱裂、四肢短小、指趾异常、弓形足、皮肤毛发异常和肝脾大等等,均有一定诊断价值。

    古人对胎传现象及胎传疾病的认识有限,只认识到部分早发的遗传性神经肌肉病,并且也没有区分获得性中枢神经系统发育不全的相关疾病,大多笼统的描述为形异、能异、性异。有学者将胎病种类分为胎热类胎病、胎毒类胎病、惊风类胎病、虚怯类胎病、出生缺陷类胎病[7],包括胎传脑病如胎惊、胎痫、胎风、解颅、痴愚等,及胎传肌病如痿软、痉挛、僵硬、痹痛、侏儒等。对胎传性疾病的临床表现有较多记录,但对其发病机制认识非常有限。如禀赋精血不足则胎弱、痴愚、五软、五迟、夭折;肺气不足,则皮薄怯寒,毛发不生;心气不足,则血不华色,面无光彩;脾气不足,则肌肉不生,手足如削;肝气不足,则筋不束骨,机关不利;肾气不足,則骨节软弱,久不能行。精血异质则胎异、畸形,主要表现为形态结构异常。胎毒为病,精血夹毒,一指胎寒、胎热、胎黄、胎搐、疮疹等;二指遗毒又名遗毒烂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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