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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6145
护士以下达护嘱并执行形式落实新分级护理工作模式的实践
http://www.100md.com 2010年2月10日 2010年第32期
级别,骨科,1我院骨科护士下达分级护理护嘱的可行性,1学习国内外分级护理现状,2护士下达分级护理护嘱的基础条件,3护士下达分级护理护嘱的必备条件,4护士下达分级护理护嘱的有利条件,2护嘱分类,1独立性护嘱
     邢曙 陈一丹 罗桂珍 罗玲玲 林心

    (珠海市人民医院创伤骨科 广东珠海 519000)

    分级护理又叫等级护理。1956年由张开秀和黎秀芳前辈倡导提出,是按照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分级护理标准和要求,对不同病情的病人实施相应的护理和照顾的制度[1]。我院骨科根据卫生部要求,从2009年8月开始由护士开具级别护理,取得较好效果,现报道如下。

    1 我院骨科护士下达分级护理护嘱的可行性

    1.1 学习国内外分级护理现状

    通过文献检索,查出国外分级护理的决策主体、种类、内容。了解到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护理级别由注册护士亲自进行护理评估后以护嘱的形式下达,其整体护理观念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已经成为每个护士的宗旨和职责[2~3]。

    1.2 护士下达分级护理护嘱的基础条件

    科室编写了骨科常见病护理指导,设制了健康教育路径,制定了质量标准、各级护理人员职责、考核标准,为实施护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3 护士下达分级护理护嘱的必备条件

    护士自身有能力且愿意下达分级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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