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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642925
综合法治疗儿童弱视的远期效果评价(2)
http://www.100md.com 2015年5月5日 《中外医疗》 201513
     本组患儿还接受精细目力训练,主要有穿针、穿珠子、描图、插孔、找不同等。部分患儿同时接受光栅视觉刺激疗法(综合弱视治疗仪)、后像治疗。本组患者均接受每位2-3种方法治疗进行交替治疗。4岁以下患儿每2周复查1次,4岁以上患儿每4周复查一次。<3岁患儿4个月/次,散瞳;≥3岁患儿,6个月/次,散瞳。治疗期间,不断根据患儿眼位、视力变化,调整镜片度数。治疗后,每月电话随访1次,持续随访2年。

    1.3 疗效评价

    本次研究儿童弱视临床效果评价标准为《全国儿童弱视防治标准》(1996版),以总有效率为评价指标,计算方法如下:治愈,视力到达≥0.9,且该视力水平保持2年不变;进步:视力提升≥两行;无效,视力提高≤1行(不变或退步);总有效率=(显效+有效)眼数/本组眼数×100%[1]。

    1.4 统计方法

    本次研究采用SPSS 18.0 统计学软件分析所有数据,采用χ2检验计数资料,P<0.05 认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本组儿童临床疗效统计

    本组60例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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