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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642931
家庭式护理干预对初产妇的影响(2)
http://www.100md.com 2015年5月5日 《中外医疗》 201513
     1.1.1 纳入标准 ①健康、已婚、足月的初产孕妇;②单胎产妇;③具备家属陪护条件;④护理依从性理想;⑤签署知情同意书。

    1.1.2 排除标准 ①合并其他妊娠疾病、功能不全或恶性肿瘤者;②未足月、多胎、高龄(>35岁)、未婚、未成年产妇;③未行产前检查或临床资料不全者;④中途转院、退出护理干预或随访期失联者;⑤精神障碍、认知障碍或语言障碍者。

    1.2 方法

    B组予以产室安排、医嘱传达、体征监测、用药指导等常规护理措施,分娩全程无家属陪同;A组则予以家庭式护理干预措施:①心理护理:产前、产后予以产妇心理护理,初产妇常在分娩前后出现紧张、焦虑等不良情绪,护理人员在未同其建立互信关系前难以准确了解其情绪动向并予以针对性心理辅导,对此,护理人员可通过产妇家属进行心理干预活动。充分利用产妇对家属的信任心态,了解其不良情绪产生根源,并通过经验指导、劝慰、开导、轻柔话语引导等方式逐渐平复产妇不良情绪,调整其身心状态,建立分娩信心;②妊娠知识护理:由助产护士对产妇及其家属予以健康教育及分娩指导,详细告知其分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及征象,并予以体位指导、产程介绍、注意事项告知等护理干预,充分给予其认知空间,掌握相关分娩信息及减轻体力消耗、缓解疼痛的技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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