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体重管理对控制足月新生儿体重及妊娠结局的影响(2)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该研究所纳入对象均为方便选取该院妇产科收治的足月孕产妇,共计162例。依据孕期产检护理方式差异分组,其中80例孕期仅予以常规产前管理护理,设为对照组,年龄22~38岁,年龄平均数为(27.3±1.8)岁,建卡时孕周为10~13周,平均孕周为(11.3±2.1)周,BMI范围在25.07~29.75 kg/m2,平均数为(26.3±1.5)kg/m2。其余82例孕期在对照组护理基础上行个体化体重管理,设为观察组,该组年龄范围在21~39岁,年龄平均数为(28.1±1.7)岁,建卡时孕周为10~14周,平均孕周为(11.9±1.8)周,BMI范围在25.05~29.73 kg/m2,平均数为(26.1±1.7)kg/m2。所有孕妇均通过B超检查为单胎妊娠,无妊娠合并症[3]。该次对有剖宫产指征的初产妇予以排除观察。组间上述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对照组仅予以常规系统产检,对其孕期体重无特殊要求与控制。观察组在行常规护理同时,为孕妇建立BMI体重管理卡,科学合理地对孕期体重进行控制;指导孕妇孕期适当运动与体育活动;在满足孕产妇营养供给的情况下,加强宣教,指导孕妇孕期科学合理的控制体重,将BMI控制在标准值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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