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性骨髓瘤骨病治疗中采用两种剂量硼替佐米联合伊班膦酸的疗效比较(2)
1.2 方法两组患者均同时应用沙利度胺+BD方案,其具体用法为:沙利度胺(国药准字H20100186):口服,100 mg/次, 1次/晚;地塞米松(国药准字H20113234):20 mg静脉滴注,第1、2,4、5,8、9,11、12天;伊班膦酸(国药准字H20010432):静脉滴注,3~4 mg/次,每3~4周1次。对照组在此基础上予以常规剂量硼替佐米(Ben Venue Laboratories Inc,国药准字J20100108),其中硼替佐米的用法用量为:静脉滴注,滴注的量为1.2~1.3 mg/m2,第1、4、8、11天,连续2周。观察组在此基础上予以低剂量硼替佐米,其中硼替佐米的用法用量为:静脉滴注,滴注的量为1.0~1.1 mg/m2,第1、4、8、11天,连续2周。两组患者的治疗观察时间均为4周。
1.3 观察指标以及判定标准
以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为主要的观察指标;其主要情况有:恶心呕吐、乏力、带状疱疹、周围神经病变或其他等,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良反应发生例数/例数×100%。
1.4 统计方法
采用SPSS 13.0统计学软件整理所有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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