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贝缩宫素对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预防作用分析(2)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从该院妇产科收治的足月妊娠阴道分娩后宫缩乏力患者中方便选取70例作为该次研究对象,将参与研究的宫缩乏力患者按照不同缩宫素给予情况分成甲组和乙组,每组35例患者。纳入标准:①签署了知情同意书;②年龄在20~37岁以内;①孕周在37~42周以内。排除标准:①肝肾功能不全;②缩宫素、卡贝缩宫素过敏者;③合并心脑血管疾病;④依从性差。采用统计学软件对两组宫缩乏力患者的年龄、孕周等一般资料实施分析,数据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在患者娩出胎儿后,对甲组患者,以子宫肌肉注射的方式给予10 U缩宫素(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03 63)。同时,以静脉滴注的方式给予20 U缩宫素。对乙组患者,以静脉滴注的方式予以100 μg卡贝缩宫素(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500)+100 mL浓度为0.9%的生理盐水。
1.3 观察指标
①观察两组宫缩乏力患者接受药物干预后产后出血发生情况(包括:产后30 min、产后2 h及产后24 h);②观察两组宫缩乏力患者接受药物干预前后心率变化情况;③观察两组宫缩乏力患者接受药物干预后血红蛋白变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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