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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301689
食管癌放射治疗后肺功能的评估研究(2)
http://www.100md.com 2018年5月25日 《中外医疗》 2018年第15期
     1.2 实验标准

    该次实验的标准分为纳入标准以及排除标准:(1)纳入标准:①患者临床症状的表现、影像学的检查以及病理学的检查确诊为食管癌;②患者的食管癌病变的部分局限在胸部,病变的长度为3~5 cm;③患者均进行了临床手术的治疗,再休息3~4周,身体基本恢复,可以耐受进一步的治疗;④患者以及其家属签署了知情同意书,了解该次实验的临床目的以及意义;⑤该次实验得到了该院伦理委员会的批准。(2)排除标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纳入該次实验:①患者合并有其他系统严重性的疾病,或者存在严重的心肺功能障碍;②因病情较重,而无法进行手术,选择单纯放射治疗者;③临床已进行过放射治疗的食管癌患者;④患者以及其家属服从度低,无法配合医生进行实验;⑤精神病患者。

    1.3 实验方法

    患者在接受放射治疗前先进行X线钡餐、CT或者是MRI检查,影像诊断证明患者病灶处无明显外侵、穿孔和周围淋巴结广泛转移的现象;放疗方案:采用的3野照射技术,即BJRTPS-2001型三维治疗计划系统及体位固定装置,照射方案为1.8~2.0 Gy/次,1次/d,5次/周,共6~7周,使患者的身体情况以及病情的发展,及时改善治疗方案;整个放射治疗过程根据患者的病情的改变,及时给与患者止呕、抗炎的药物治疗,再对放疗的患者进行放疗的临床护理,确保患者的身体素质完成整个放射治疗的过程。

    1.4 临床观察

    该次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评估肺功能的改变:①肺功能:记录下研究对象的放射前、放射3周后以及放射后的测定肺功能的指标:用力肺活量(FV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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