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B超检查诊断胎儿骨骼肢体畸形的价值分析(2)
胎儿骨骼肢体畸形在产科临床中属于重要的检查内容之一。据有关研究调查发现,胎儿骨骼肢体畸形的发生种类及受累的部位都表现得十分多样,其中手足畸形可能还会合并心脏、神经或泌尿等多系统畸形或者染色体变异问题,胎儿骨骼肢体畸形不仅会严重影响到胎儿的生长发育、出生后的生活质量及存活率,还给孕妇及其家庭造成沉重的负担及不幸,也会给社会带来一定影响[1-2]。随着当前人们对优生优育意识的不断提高,产前B超检查愈加受到高度的重视,规范性的产前B超检查不仅对胎儿及孕妇健康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还对胎儿骨骼肢体畸形的明确检出及诊断有重大意义。但B超检查毕竟是辅助诊断的一种检查技术,可存在一定的误诊或漏诊情况[3],因此,为了避免引起相关医疗纠纷问题的发生,重点规范并加强产前胎儿骨骼肢体畸形的临床检查诊断尤为关键,这是当前临床医学领域中的一块重点研究内容。为了进一步探讨产前B超检查诊断胎儿骨骼肢体畸形的价值,该文对2018年4—9月期间到该院接受产前B超检查诊断的800名孕妇资料进行回顾,结合其引产或出生后获得的胎儿骨骼肢体畸形证实结果进行对比分析,现报道如下。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分析到该院接受产前B超检查诊断的800名孕妇的临床档案资料,其年龄在20~38岁之间,平均年龄为(29.31±3.21)岁;孕周范围在12~33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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