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激性护理干预在创伤性颅脑损伤昏迷患者中的应用
体位,1资料与方法,1一般资料,2方法,3观察指标,4统计方法,2结果,1干预前后GCS及ADL评分,2干预后并发症情况,3患者20d,30d清醒时间及清醒率,3讨论
王江妹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神经外科,江苏连云港 222100
颅脑损伤作为一种常见外伤,既可单独存在,又可伴随其他损伤合并存在,按颅脑解剖部位一般分为颅骨损伤、脑损伤及头皮损伤3种[1]。创伤性颅脑损伤是一种由外界暴力因素作用引起的颅脑组织受损疾病,其并发症发生率与病死率均较高,是一种对患者生活及生存质量存在严重威胁的疾病[2]。患者受脑干、下丘脑等部位受损等因素影响,当存在不同程度意识障碍时,则易增加昏迷及继发性损伤风险,导致脑内大量神经细胞消亡,延长昏迷时间,增加并发症发生几率,影响预后效果[3-4]。为探究创伤性颅脑损伤昏迷患者应用刺激性护理干预的临床护理效果,该文随机抽取该院2018年1月—2020月4月接收的82例创伤性颅脑损伤昏迷患者为观察对象,给予刺激性护理干预,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抽取该院接收的82例创伤性颅脑损伤昏迷患者为观察对象,以干预方式不同分为两组,接收常规干预的一组为对照组(n=41),接收刺激性干预的另一组为观察组(n=41)。对照组:男23例,女18例;年龄19~68岁,平均年龄(45.3±2.1)岁。观察组:男22例,女19例;年龄28~62岁,平均年龄(43.6±1.9)岁。经对比可知,差异无统计学意思(P>0.05),具有可比性。患者及家属均在知情条件下,自愿接受该次研究;该研究在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下开展。
纳入标准:患者仅经CT、MRI等检查确诊为创伤性颅脑损伤。排除标准:合并心脑血管、严重凝血功能障碍等其他疾病患者;发病前患有精神及认知障碍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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