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体质学研究的方法学商榷
外延,阳虚,气虚,1体质与证候能否通约?,2辨识与分类是一回事吗?,3临床上仅凭问诊一诊能行吗?,4中西医结合的体质研究展望
王强近日读北京中医药大学王琦先生《解密中国人的九种体质》一书(王琦、田原著,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9年5月第一版),笔者认为“中医体质学”与“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自测表”有许多不明确及值得商榷之处,在此与中医学界专家探讨剖析之。
1 体质与证候能否通约?
所谓“中医体质学”据说是为了“养生“和“治未病”而提出了关于“中国人的九种体质”说(以下简称“九种说”),本质上是把中医学早已熟知且较常见的七种“证候”(气虚、阳虚、阴虚、痰湿、湿热、气郁、血瘀等证)改名为七种“体质”或“派”(以下简称“证体质”);又把现代医学的“过敏体质”,改名为“特禀体质”或“特禀派”,还把中医原来说的“平人”改称为“健康派(平和体质)”。其作为体质的“气虚、阳虚”等与作为证候的“气虚、阳虚”等的内涵并无不同,因此这七种“体质”既有已病,也有未病。
本来,中医辨证就不仅可以用于治病,也可以用于“治未病”,中医学家并不是说必须先要把未病者的“证”说成是“体质”,才能去按中医的“理、法、方、药”加以调理。“九种说”论者讲的那些“辨体论治“的“故事”其实大都是“辨证论治”。所以,对中医学者来说,把七种证候改称为体质,首先是未增加其临床意义,进一步则有可能混淆了体质与证候的界线。中医“证候”与“体质”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不同,二者是不可完全通约的。这七种证候有的属于体质问题,有些则不是体质问题,或不完全是体质问题。如“皮下出血”可能主要是邪热引起的重病表现,未必是体质问题。王氏又为何只选这七种证候而不选其它呢?如某些“血虚证”就可能也是一种体质问题。却未列其中,实令人不解。
目前,虽然学术界对于“体质”概念尚无统一的定义,但是,无论中西医都认为“体质”应有如下一些重要特点:即其相对的内在性、固有性、形态结构性、稳定(难调)性。体质侧重于并部分决定了机体正气的水平;而且多数人应是正常体质。而“九种说”认为多数人体质跑偏,正是其对正气与邪气混淆的表现。“证候”则是中医对各种症状、体征信息浓缩后的病理概括。故证候具有天人内外相应性、整体功能性、易传变及可调性,亦此亦彼性,一人可有多个兼证。证候主要取决于邪正水平的对比等是中医界公认的。证候的判定还可因中医的理法而异,其一定的哲学性、形而上性、虚拟性、主观性都是难免的。而体质判定的非哲学性、形而下性、实际性、尽量避免主观性则是必须的。体质是出现证侯的一部分载体或基础。但是这两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不同,故只言其相关性,不重视其不可以完全通约性,就简单化地给部分“证候”穿上一件件“体质”的“马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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