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热病邪,可致多种疾病;辨证清热,能取多重疗效
病机,教授,1火热及其致病特点,2清热治法的临床应用,3火邪致病的现代阐释,4结语
赵进喜 贾海忠 张保春 于智敏 王世东 刘宁 庞博 王俊衡 洑晓哲火热邪气致病,临床表现多种多样。许多现代难治病都存在火热病因。火热病邪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灵活应用清热治法治疗多种现代难治病,常能取得较好疗效。为了进一步加深对火热致病的理解以发挥清热治法治疗现代多种难治病的优势,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中医内科教研室赵进喜教学名师工作坊特组织专家,对此展开了专题讨论。现总结如下。
1 火热及其致病特点
刘宁主任医师:
“火”是与“水”相对的一个重要哲学概念。中医学论“火”,可分生理之火和病理之火。针对生理之火,古人描述为“君火以明,相火以位”,而病理之火则是生理之火失去制约导致平衡被打破而呈现出亢进的病理状态。早在《内经》就对火热致病有系统论述,金元时期的刘完素,更提出“六气皆从火化”,在《内经》“病机十九条”相关论述基础上,强调风、寒、暑、湿、燥日久皆可转化为火。明清温病学派更针对温热病提出卫气营血辨证与三焦辨证方法,影响深远。《温热经纬》曰:“火之为病其害甚大,土遇之而焦,金遇之而熔,木遇之而焚,水不能胜则涸。”
于智敏研究员:
“火”在中国文化中被赋予了广泛的涵义与象征。如《尚书》所谓“水火者,百姓日用而不知”。而中医学论“火”,可以概括为自然之火、人体之火、药物之火。自然之火是指观察天地现象的火,人体之火则是对于人体生理病理现象的概括,而药物之火即《本草纲目》“火部”所论。如桑柴火、阴火、灯火等,重视“火”在药物炮制中的运用。而作为病因的“火”,为阳邪,其性主炎上,与生理的“君火以明,相火以位”相对比,火邪则处于失明、失位的状态。《素问·至真要大论篇》云:“夫百病之生也,皆生于风寒暑湿燥火,以之化之变也”。讲述了各种外感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之后转变的现象,“热(火)化”是其中的重要转归趋势之一。温病医家在此基础上提出诸邪皆可化火。如疫病的传染性就是病邪向火转化的表现,古人因而有“疫即曰毒,其为火明矣”之论。至若火邪的治疗,除了苦寒清热以外,中医还有升阳散火、甘温除热(火)、引火归元、火郁发之等治则治法,当然,这些治则治法的选择应用,是根据火的虚实属性,在脏在腑,在表在里,在经在络的不同而辨证选择的。一般来说,“热者寒之”,用苦寒药物可泻火清热,以折其“上炎”之势为治疗之常法,但其中还要结合药物性味综合考虑。如,苦寒药还能清热燥湿解毒,甘寒可清热养阴生津,咸寒能够清热软坚散结润燥,作用特点各有不同。应该指出,即便是实火,在应用苦寒清热药时,也要把握好量效关系与用药时机,用量过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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