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校正医书局所校医书药秤考证
虎杖,1汉唐宋医药使用小秤,1汉代确立“百黍为铢制”的重量计算方式,2唐代医药使用小秤,量值与“百黍为铢制”的汉秤相同,3宋代医药承袭唐以来的小秤制度,4神农药秤的提出及其影响,2基于《新雕孙真人千金方》考察《千金要方》药秤,3
郑丰杰 王航 曾凤北宋校正医书局(1057~1069)作为中国医学史上首个官方医书整理出版机构,先后校订并刊行《黄帝内经素问》《伤寒论》《金匮要略》《脉经》《千金要方》《千金翼方》《外台秘要》等11部典籍,使这些宝贵的医籍得以流传至今并通行于世,成为传承发展中医学的基础性文献和重要依据,是探索医学相关问题的珍贵资料。在以往的研究中,笔者曾通过宋校《千金要方》与保持原著原貌《新雕孙真人千金方》[1]的版本异文,考证出该书采用唐代药用小秤,量值与“百黍为铢制”的汉秤相同[2]。本文将研究资料的范围拓展至宋校《金匮要略》《外台秘要》《千金翼方》等书,结合北宋校正医书局主要成员的知识背景及其整理中医古籍的思想理念、方式方法等,对宋校医书的药秤问题进行深入全面的考证,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1 汉唐宋医药使用小秤
1.1 汉代确立“百黍为铢制”的重量计算方式
中国颁布统一的度量衡始于秦,《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沿用战国(秦)时度量衡法规与制度。后世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完善,至西汉末年度量衡制度已相当完备。班固《汉书·律历》明确记载了汉代权衡:“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秤物平施知轻重也……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3]“黍”为一种颗粒略呈椭圆形的谷物,自秦朝起作为量值标准。因汉制100黍=1铢,故汉秤又称“百黍为铢制”,其计量制度为24铢=1两,16两=1斤,30斤=1钧,4钧=1石。从《汉书》“权者”“秤物平施知轻重也”的说明可以看出,汉代重量计算方式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1.2 唐代医药使用小秤,量值与“百黍为铢制”的汉秤相同
丘光明据《唐六典》《通典》等文献考证,认为唐代继承隋制,权量亦三倍于汉制;社会生活中出现了大小秤两套制度,大秤一大两为三小两,用于官方和民间的经济往来以及农业、手工业生产等;小秤与汉秤相同,用于音律、天文、医药、作冠冕礼制服饰等[4]。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着大小制互相混用的现象。如《通典》卷六《食货赋税》记高平郡贡白石英五十小两、贡人参三十两,前者注明小两,而后者未注明,可认为就是大两。
1.3 宋代医药承袭唐以来的小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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