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治疗妊娠期糖尿病对妊娠结局的影响
孕产妇,胎儿,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
李秋梅妊娠期糖尿病分为两种,一种为妊娠前已经确诊的糖尿病,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另一种为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具有潜在的糖耐量减退、妊娠期才出现或确诊的糖尿病,称为妊娠期糖尿病(GDM)[1]。糖尿病孕妇中80%以上为GDM,糖尿病合并妊娠者不足20%,对新生儿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影响。发生GDM往往会增加孕产妇的不良妊娠结局风险[2]。因此,临床主张对GDM孕产妇实施规范化治疗,加强对孕产妇血糖水平的控制,进而改善孕产妇的不良妊娠结局。本研究分析规范化治疗GDM对妊娠结局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2018年2月-2019年2月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新容奇医院收治的GDM患者92例。按照不同的孕期干预方式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6例。观察组年龄21~37(29.13±2.08)岁;初产妇34例,经产妇12例;孕周(33.59±3.66)周;孕次(1.53±0.85)次。对照组年龄21~38(29.88±2.12)岁;初产妇32例,经产妇14例;孕周(34.04±3.28)周;孕次(1.56±0.81)次。2组患者临床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选择标准 纳入标准:(1)均经临床确诊为GDM者;(2)均为单胎者;(3)身体条件良好者;(4)子宫发育正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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