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1年黔东南州地区6家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临床应用分析
阿普,苯巴比妥,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
蔡泽政,贺缨,杨璟,李荣飞,韩露黎,汤天云,时粒笠,李秋林,廖倩倩精神类药物是一类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长期服用可能产生潜在依赖性或耐受性的药品[1]。精神类药品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其中第二类精神药品是广泛应用于临床的精神类药物,通常具有镇静、催眠、抗焦虑、止惊等作用,因容易产生潜在依赖性并对人体神经系统造成损害,精神类药品的应用及处方开具受到严格的管理。本研究收集2019—2021年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东南州)地区6家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数据,评价其合理性,为医院管理者及医务人员更好掌握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提供参考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通过医院信息系统(HIS)收集2019—2021年6家医院门诊及住院使用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数据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使用数量、金额。
1.2 方法 根据2020版《中国药典》、药品说明书常用剂量确定药品的限定日剂量(DDD值)。用药频度(DDDs)为每一药物的年度消耗量(mg)除以该药的DDD值,即DDDs=总用药量/DDD,DDDs越大,表示使用频率越大。日均费用(DDC)=年销售总金额/DDDs。排序比(B/A)=药品销售金额排序(B)/DDDs排序(A),B/A越接近1.0,表明药物价格与患者接受程度的同步性越高;B/A越大,表明药品价格较便宜或药物使用频率较高;B/A越小,表明药品价格较高或患者接受度较低。将6家医院门诊及住院部2019—2021年使用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种类、处方使用量、使用总金额录入WPS office表格软件中,计算各种药品的DDDs、DDC、B/A。
2 结 果
2.1 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品种及分布情况 2019—2021年该地区6家医院使用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有7种,分别是阿普唑仑片、艾司唑仑片、地西泮片、右佐匹克隆片、地西泮注射液、注射用苯巴比妥、咪达唑仑注射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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