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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56396
OPO归属待解(2)
http://www.100md.com 2013年8月1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13年第15期
OPO归属待解,他山之鉴,何晓顺:OPO是移植医院工作的重点,胡盛寿:质控体系把脉心脏移植
     然而,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主任黄洁夫看来,按照《中国器官移植条例》规定,红十字会所负责的内容是器官捐献与移植链条中的上游捐献宣传和动员等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则负责下游器官移植的监管;而中游的器官获取与分配,应由两部门会同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完成。

    “两部门共同完成”就必然涉及责权分配的问题。记者在国际论坛上了解到,若潜在器官捐献者家属欲联络捐献机构,相关负责人给出的答案是“红十字会与OPO均可”。

    这样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不禁引起人们的担忧:从捐献来源上就不统一入口,其后续的管理难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而在中国器官捐献体系建立初期,器官来源紧缺仍是主要矛盾时,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每例捐献及获取,才是保证随后移植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关键。而这样一个本应顺畅的链条,却在关键环节产生了分歧。

    他山之鉴

    世界上器官移植开展最早、数量最多的是美国,早在1986年,覆盖全国的器官获取与移植网络(OPTN)在美国卫生及公共服务部(HHS)的授权下,交由非营利性组织器官共享联合网络(UNOS)运行。而UNOS则主要通过器官共享网络系统,建立死亡后器官捐献的分配政策,并监督OPO和移植医院的获取与移植工作,以及全美所有的分配与移植信息。OPO作为成员之一,主要负责与潜在捐献者家属的沟通;对潜在捐献者进行临床评估;摘取、保存、运输器官;以及向公众宣传器官捐献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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