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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53555
OPO管理出新规
http://www.100md.com 2013年9月1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13年第17期
     “如ICU医生发现潜在器官捐献者,应通知哪个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下称“OPO”)”4个月前,在深圳召开的首届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国际会议上,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研究中心主任王海波,对ICU医生的分配器官权力和OPO的服务范围提出疑问。

    “从中国人体器官分配政策来看,OPO所在移植医院可优先使用人体器官。ICU医生被放在分配供体的位置上,显然会产生诸如利益交换、人体死亡判定等质疑。”对此制度漏洞,王海波深感忧虑。

    2013年8月17日,在第二届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培训暨人体器官移植政策培训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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