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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男婴复活”事件始末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2月1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13年第23期
安徽“男婴复活”事件始末

     11月20日上午,安徽合肥一名出生仅7天、患有治愈性极小的先天畸形男婴,从省立儿童医院送往合肥市殡仪馆等待火化。不料,孩子竟发出哭声,随即被送回医院抢救。该事件引起社会关注。

    事后,安徽省卫生厅经过调查,认定此起事件属于严重误诊,性质恶劣。责成省立儿童医院深刻检查,吊销经治医师执业证书,对该起恶性事件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对此,也有声音认为,医院方面也有苦衷。家长把弃婴扔给医院,几成普遍现象,该院重症监护科仅今年就已收治重病弃儿39名。

    男婴的45天曲折人生

    ◎ 10月09日 男婴出生

    ◎ 10月28日 男婴进入安徽省立儿童医院治疗

    ◎ 11月12日 家长与院方签订放弃治疗协议

    ◎ 11月18日 被误诊死亡,开具首份死亡证明

    ◎ 11月20日 殡仪馆检查发现存活,被送回省立儿童医院继续救治

    ◎ 11月22日 男婴因肺部出血、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 11月23日 男婴被送往殡仪馆火化

    各方观点

    ◎ 婴儿父亲李平 并不责怪医院的误诊和误送,医院在之前的治疗中,对孩子很好,只是这个病,真的根本治不好。

    ◎ 安徽省立儿童医院院长金玉莲 不仅为孩子感到痛心,也对当事医生与护工十分愤怒,对此类事件绝对零容忍,绝不姑息。

    ◎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副院长范和生 在理解男婴父母无助的同时,还应呼吁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如果男婴在火化前未被发现存活,那将会让整个社会蒙羞。,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