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方管理新途(1)
2015年1月1日起,各医疗机构统方管理将实施新规定。旧的统方管理办法——2007年原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7〕163号,以下简称“163号文”)停止施行。而2014年1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统方管理规定》)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剑指医药腐败,这是新规定出台后舆论给予的一致评论。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明药品购销及开具处方环节中几种行为构成违法后,新规定明确“严禁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阐明对违反规定的统方行为给予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医疗机构反商业统方提出详细指导,凸显反商业统方在医药反腐中的重要地位。
新规定明确,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统方人员通过向营销人员提供用药记录收取“统方费”,构成受贿行为;营销人员根据统方结果向医务人员送回扣,使医务人员构成受贿行为,营销人员则构成行贿行为。
, 百拇医药
新规定沉淀发力
《统方管理规定》共18条,是在各地近年来落实163号文和61号文(见链接:“统方管理相关政策演进”)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基础上,对各地反商业统方措施的总结和凝练。其覆盖反商业统方的预防、监管、处罚等各个环节,制定了具体措施,规范了工作标准,明确了各方责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具体体现如下几方面。
第一,规定对“统方”和“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予以明确定义,将统方实施主体定义为医疗机构、科室、个人;规定除直接统计提供用量信息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也视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将用量信息统计对象从药品、高值耗材扩展为药品和医用耗材;明确了监管目标和适用对象,做到有的放矢。
第二,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统方管理的具体措施。在163号文中只是原则性提出医院要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实行分级权限管理、统方信息实行专人负责、加密管理和严格按程序审批开展正常统方工作两点要求,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由各地各单位自行制定。61号文提出五项具体措施推进统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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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则进一步对统方管理的具体措施工作标准进行规范和完善。
首先,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包括风险岗位廉洁监督制度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要建立并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统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其次,对医疗卫生机构提出“两应当”、“三不得”和“三要”,明确统方管理的关键环节和相应具体措施,划定统方管理工作的红线。
“两应当”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应当按相关制度以机构为单位向外提供信息;“三不得”是指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违规对外提供信息或为统方提供便利,不得将医疗卫生人员收入与药品耗材用量挂钩,不得将统方信息用于开单提成。
“三要”是指医疗卫生机构一要建立信息管理制度,统方功能实行专人负责、加密管理;二要对统方权限实行严格的分级管理和审批程序、设置查询留痕、建立查询日志并定期分析处理;三要与信息系统技术提供人员和机构签署保密协议、合理设置访问权限、做好敏感信息移交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涉密技术人员泄密或非法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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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规定提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要结合医疗卫生人员诚信从业信用管理制度做好违规行为的不良记录。
第四,明确了对违规医疗卫生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处罚,将违规行为处罚与医疗卫生人员自身利益挂钩。处罚措施从批评教育到取消评优评职再到缓聘解聘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使医疗卫生人员明白参与商业统方的严重后果和法律风险,形成有效威慑。
三点建议促落实
应该认识到,在当前以药补医尚未被破除的背景下,反商业统方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统方管理只是一种治标的手段,不能期待通过临时集中整治解决问题,只能通过常抓不懈来逐步遏制。因此统方管理的目标应该是尽可能遏制商业统方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商业统方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损害。
就如何贯彻落实新规定,作者给出三点建议。
, 百拇医药
其一,建立统方管理的长效机制。以医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设立统方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医院统方管理工作规划、方案和工作标准流程,指导各部门制定和完善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并监督落实各部门和各类人员职责;指导各部门制定信息权限分配方案,负责信息系统权限分配方案的审批备案;负责对统方的监控和对违规行为的认定,拟定上报对违规人员和部门的处罚意见;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各部门关系,统筹工作进展,确保统方管理工作正常运行、按计划稳步推进。
同期制定、完善统方管理制度体系;重点针对预防、监管、处罚等环节,采取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备案留痕的模式;坚持思想教育与监督处罚两手并重原则,以风险岗位廉洁监督制度、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风险岗位及重点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诚信从业信用管理制度、医疗信息监管制度等为体系支撑,结合工作实际逐步补充完善,确保统方管理工作程序合法、措施得当、监督到位、处罚有力。
再者,将统方管理作为医德医风教育和廉政风险防范的重点内容,与规范医院药品、耗材、设备及其他物资的集中采购、合理用药监控等工作相结合、相互促进,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其二,强化医院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按《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办发〔2011〕8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照要求认真梳理排查医院信息系统、数据信息流程的关键点和薄弱环节,严防严控,不留隐患。, 百拇医药(林自中)
剑指医药腐败,这是新规定出台后舆论给予的一致评论。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明药品购销及开具处方环节中几种行为构成违法后,新规定明确“严禁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阐明对违反规定的统方行为给予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医疗机构反商业统方提出详细指导,凸显反商业统方在医药反腐中的重要地位。
新规定明确,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统方人员通过向营销人员提供用药记录收取“统方费”,构成受贿行为;营销人员根据统方结果向医务人员送回扣,使医务人员构成受贿行为,营销人员则构成行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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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沉淀发力
《统方管理规定》共18条,是在各地近年来落实163号文和61号文(见链接:“统方管理相关政策演进”)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基础上,对各地反商业统方措施的总结和凝练。其覆盖反商业统方的预防、监管、处罚等各个环节,制定了具体措施,规范了工作标准,明确了各方责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具体体现如下几方面。
第一,规定对“统方”和“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予以明确定义,将统方实施主体定义为医疗机构、科室、个人;规定除直接统计提供用量信息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也视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将用量信息统计对象从药品、高值耗材扩展为药品和医用耗材;明确了监管目标和适用对象,做到有的放矢。
第二,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统方管理的具体措施。在163号文中只是原则性提出医院要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实行分级权限管理、统方信息实行专人负责、加密管理和严格按程序审批开展正常统方工作两点要求,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由各地各单位自行制定。61号文提出五项具体措施推进统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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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则进一步对统方管理的具体措施工作标准进行规范和完善。
首先,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包括风险岗位廉洁监督制度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要建立并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统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其次,对医疗卫生机构提出“两应当”、“三不得”和“三要”,明确统方管理的关键环节和相应具体措施,划定统方管理工作的红线。
“两应当”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应当按相关制度以机构为单位向外提供信息;“三不得”是指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违规对外提供信息或为统方提供便利,不得将医疗卫生人员收入与药品耗材用量挂钩,不得将统方信息用于开单提成。
“三要”是指医疗卫生机构一要建立信息管理制度,统方功能实行专人负责、加密管理;二要对统方权限实行严格的分级管理和审批程序、设置查询留痕、建立查询日志并定期分析处理;三要与信息系统技术提供人员和机构签署保密协议、合理设置访问权限、做好敏感信息移交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涉密技术人员泄密或非法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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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规定提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要结合医疗卫生人员诚信从业信用管理制度做好违规行为的不良记录。
第四,明确了对违规医疗卫生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处罚,将违规行为处罚与医疗卫生人员自身利益挂钩。处罚措施从批评教育到取消评优评职再到缓聘解聘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使医疗卫生人员明白参与商业统方的严重后果和法律风险,形成有效威慑。
三点建议促落实
应该认识到,在当前以药补医尚未被破除的背景下,反商业统方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统方管理只是一种治标的手段,不能期待通过临时集中整治解决问题,只能通过常抓不懈来逐步遏制。因此统方管理的目标应该是尽可能遏制商业统方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商业统方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损害。
就如何贯彻落实新规定,作者给出三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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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建立统方管理的长效机制。以医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设立统方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医院统方管理工作规划、方案和工作标准流程,指导各部门制定和完善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并监督落实各部门和各类人员职责;指导各部门制定信息权限分配方案,负责信息系统权限分配方案的审批备案;负责对统方的监控和对违规行为的认定,拟定上报对违规人员和部门的处罚意见;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各部门关系,统筹工作进展,确保统方管理工作正常运行、按计划稳步推进。
同期制定、完善统方管理制度体系;重点针对预防、监管、处罚等环节,采取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备案留痕的模式;坚持思想教育与监督处罚两手并重原则,以风险岗位廉洁监督制度、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风险岗位及重点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诚信从业信用管理制度、医疗信息监管制度等为体系支撑,结合工作实际逐步补充完善,确保统方管理工作程序合法、措施得当、监督到位、处罚有力。
再者,将统方管理作为医德医风教育和廉政风险防范的重点内容,与规范医院药品、耗材、设备及其他物资的集中采购、合理用药监控等工作相结合、相互促进,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其二,强化医院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按《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办发〔2011〕8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照要求认真梳理排查医院信息系统、数据信息流程的关键点和薄弱环节,严防严控,不留隐患。, 百拇医药(林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