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并入医保试行:医院亟待跟进机制
职工基本,经办,医疗保险,保留生育险合并经办,静待实施细则和措施出台
文/本刊记者 吴佳男生育险并入医保试行:医院亟待跟进机制
文/本刊记者 吴佳男
生育险与医保合并经办早在十几年前便已纳入研讨范畴,而今终于试行。12城试行一年,考验的是各地政府的调整能力和医院的跟进机制。
“五险一金”或将变为“四险一金”。2017年春节前,各地开始流传这样一条信息。
2017年2月4日,国务院发布《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2017年6月底前,12个城市须启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试点,合并后的职工基本医保费率可按原先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保留生育险 合并经办
“外界流传的‘五险’变‘四险’说法是错误的。”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告诉《中国医院院长》,“《方案》中说得很清楚,是保留险种,合并经办。”杨燕绥认为,保险本身是种风险储蓄,有风险,就会衍生出相关制度。国家在鼓励生育,以后生育将面临更大的压力,所以生育保险不可能不保留。

医院静待实施细则和措施出台。
《方案》中明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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