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的院长权力坐标
医院院长,清洁工,被“左右”的权力,被“放纵”的权力
文/本刊记者 宋攀尴尬的院长权力坐标
文/本刊记者 宋攀
一面是某些权力的缺失,一面是某些权力的越位。
现实中,院长权力有着尴尬的坐标。
一方面,落实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医院发展自主权被写进了公立医院改革意见中,按文件精神,作为全面负责医院工作的院长,似乎应拥有更大的权力;而另一方面,不断爆出的院长 “落马”丑闻,也凸显出对院长膨胀的权力缺乏约束。
被“左右”的权力
在领导人员的各种权力中,人事权占据着重要地位。在网上流传的一份医院院长权力下放案例中,提到了这样一则事例:
医院一位清洁工与患者发生争执,向患者大吼,被院长撞见。院长了解情况后,要求清洁工向患者道歉。清洁工死活不肯,说患者错在先。
院长电话通知后勤主任让其办理辞退清洁工手续。之后,清洁工大闹院长,其在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背景,最后不了了之。
有网友疑问,如果医院院长不能处理一个清洁工,院长权力何在?
除了此事件中的清洁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院长们被干预的人事权还有副院长们的任免方面。虽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公立医院改革相关文件,公立医院应具有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但现实中,作为公立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不少公立医院的院长在副院长、职能科室的正职任免上仍没有主动权,如果他们工作执行得不够得力,院长也无可奈何。
这与“拉郎配”的公立医院院长和班子成员不无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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