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下班打麻将被处罚”之法律解析
文/邓勇“护士下班打麻将被处罚”之法律解析
文/邓勇
以法律的角度审视“护士下班打麻将被处罚”事件。
据核实,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护士马某君下班后打麻将被省纪委检查组发现,医院根据市卫生计生委纪委的要求,对其所在科室和马某君本人给出了通报批评和扣罚绩效奖金的处罚。该事件一出,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引起广泛讨论和关注。这事件背后蕴含着多重法律问题,值得思考和探讨。
首先,马某君下班后打麻将的行为如何定性,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参与赌博赌资较大,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本次事件中,马某君没有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赌博条件的行为,只须考察其打麻将中是否“带彩”,且须根据赌资数目大小确定是否违法,若仅带有一元两元的娱乐性质,不能认定为赌博。报道没有披露是否存在涉赌情节,所以不能认定马某君打麻将为赌博行为。退一步说,即使认定涉赌,处罚单位也是公安机关,而非用人单位。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作为一名普通劳动者,马某君在下班时间打麻将,在休息时间进行娱乐活动,是其行使其休息休假权利的合法正当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相反用人单位对其员工在正常休息时间的娱乐行为进行处罚,与情理法相悖,应当予以纠正。
其次,当事人所在医院作出的处罚决定的规范依据是什么,是否具有合法性?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对护士马某君给予通报批评和扣罚3个月绩效奖金的处罚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法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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