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涉医犯罪亮出新“组合拳”
安保,医患,防控环节前移,可操性几何,未来的“智防”
文/本刊记者 吴佳男防控涉医犯罪亮出新“组合拳”
文/本刊记者 吴佳男

7月11日,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医院内发生一起持刀伤医事件,犯罪嫌疑人因对医院不满砍伤两名医护人员后,持刀劫持值班护士。为确保医务人员安全,经警告无效后,公安民警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
恰在同一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出台了《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亮出“组合拳”:建议二级以上医院应建应急安保队伍、醉酒或精神行为异常患者由保卫人员陪诊、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医院配备安检设备、完善监控设备等。
7月20日,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主办的“全市创建平安医院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现场会”在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召开。“《意见》首先体现了国家意志的强化,其次能推进多部门联动,最重要的是,为医疗机构打造新型防控体系指出了方向。”哈尔滨市第二医院(以下简称“哈二院”)院长栾枫告诉《中国医院院长》。
防控环节前移
为有效预防和解决医患纠纷、打击医闹,近年来,国家多次出台相关政策或办法。例如,2013年年底的“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2016年年初的“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以及2016年7月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等。这些文件中,均针对“医闹”和涉医违法犯罪做出相关处罚规定,或提出在重点医疗机构开展安检试点工作等要求。
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卫生法专家卓小勤看来,本次《意见》中某些条款是对以往多项规定的升级。
例如,在医院安保人员设置方面,2013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中曾提出,医院保安数量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3%的标准配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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