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决策”稳步对接医保支付
医患,博士,三大项目并列引发争议,医生认可共同决策高于知情同意,可操作性与科学性存疑
共同决策在改善医患关系、降低医疗成本方面确实卓有成效。2010年,来自18个国家的56名医学专家相聚奥地利,发表的萨尔斯堡宣言中如是定义“共同决策”的重要意义。正是出于遏制过度医疗、控制医疗费用的初衷,美国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CMS)在2015年设定了首个“强制共同决策”的医疗项目,正式将共同决策纳入临床诊疗程序,并与支付相捆绑提升医生及医疗机构的重视程度。
继低剂量C T扫描肺癌筛查后,2016年,左心耳封堵技术(LAAC)成为第二个“强制共同决策”项目。今年6月,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ICD)也被列入,显示出与CMS稳步推进“共同决策”对接医保支付的节奏与决心。美国医学会杂志JAMA日前就刊文表示,未来或将有更多医疗项目被纳入履行强制共同决策程序的范围。

尽管面临可操作性的难题,但以共同决策为目标的医患沟通必定多多益善。
三大项目并列引发争议
涉及低剂量CT扫描筛查肺癌,“共同决策过程中患者将被告知检查结果阳性率普遍较高,且存在辐射伤害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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