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付费下,微观成本核算“更香”
徐勇,分摊,计算成本须分摊到单个病人,如何将三大类成本分摊,如何分摊到DRG组内病人,成本核算准确性意义重大,基于成本核算的运营策略
医疗成本差异,会导致支付后医院利润率的差异。科学成本核算,是DRG 付费环境下,分析调整自己运营策略的基础。在DRG医院支付系统中,临床特征相似、资源消耗相对接近的患者,通过DRG分组器,被分组为同一个DRG组。然后,支付方确定该组DRG的权重水平,根据DRG权重转换为货币价值,基础补偿费率乘以权重,便是医院得到的支付金额。最后,支付方根据医院产生的各组DRG的组数和各组的权重来支付费用。
上述基于DRG的医院支付系统的基本流程和形式,相信业界十分熟悉。在此过程中,若权重为1,便意味着此组患者的治疗成本为处于特定DRG范围内的患者的平均治疗费用。
“根据以往数据来看,不同医院在同一组DRG病人的诊疗成本上是不同的,只有低于该组病人的所有医院的平均成本(即该组病人的医保支付额),才能有结余。”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徐勇表示,而医疗成本差异会导致支付后医院利润率的差异,因为治疗同一种病的成本不同,但给予相同支付。
在徐勇看来,往大了说,成本差异的原因及其支付校正方法,是支付方、医院永恒博弈的主题。对医院而言,需要重视成本核算,并通过有效控制,降低运营成本。那么,基于DRG的医院支付系统,医院应怎样控制成本呢?
在2020基层医药保政策“三医对话”系列学术活动之梅州站会议上,徐勇详细介绍了一套科学的成本核算系统。《中国医院院长》特整理如下,以飨读者。
成本差异的原因及其支付校正方法,是支付方、医院永恒博弈的主题。
计算成本须分摊到单个病人
深圳是首批医保支付改革试点城市,正在试行基于C-DRG的医保支付。对此,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十分关注。
徐勇观察到,在以控费为目的的DRG付费环境下,科学成本核算系统,是分析调整自己运营策略的基础,“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成本核算系统,医院很难评估自己在DRG付费中的收益与成本支出的详细信息;医保支付方则无法建立科学的确定DRGs基础补偿费率的机制。”他认为,有效、公平的基于DRG的医院支付系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院内部高质量和准确的成本核算系统。
徐勇分析,病种结构、劳动力成本、疾病严重程度或复杂度、异常值、教学成本、政策性增支、医院运营效率等,是医院间医疗成本差异的常见原因。而目前医院成本管理存在如下问题:医院计算成本的方式多以科室为单位,而非单个病人,甚至做不到单个病种;而且单个病人的治疗成本估算为粗放型,误差大。医院还存在“成本分配依据收费标准,而收费标准制定缺乏科学依据;且无连续追踪整个疗程的成本”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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