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絮青春
我们很坚持地从三皇五帝背到了鸦片战争,从麦哲伦环球航行背到了美苏争霸。每天坐在楼梯上,举着我们唯一的家用电器,乐此不疲。丫甚至在背完历史后回宿舍继续窝在被子里看书,一本叫做《血色浪漫》的书。她很厉害地在夏天快要到来的季节,把被子捂得密不透风。经过几个晚上的奋战,丫在一个阳光分外明亮的早上,在学校的食堂里肿着眼睛为我朗诵了那段被她奉为经典的择偶标准:“我的爱人,如果哪天我对她说要去当乞丐,她会二话不说跟着我去要饭;如果哪天我对她说要去神农架抓野人,她也会屁颠屁颠地跟着一块去。等到我们都老了,走不动了,就坐在家乡的草垛子上,为对方捉虱子。”
丫不由分说地爱上了那个人——目光冷峻、一脸坏笑的钟跃民。
我却很变态地对暴力狂充满好感,喜欢凶巴巴的人。因为我相信,用拳头来解决问题的人,心思都会很单纯。他们眼里的世界,美好或肮脏,喜欢或厌恶,简单分明。
不知道是谁给丫吹了枕边风,说18岁之前不谈恋爱的人生是不完美的。于是在17岁的尾巴上,丫充当了一个十足的思妇:经常抱着书在“野兽”出没的操场边上晃悠,像个猎人,等待上钩的猎物。更确切地说,是等那个双手插在半个月或是更久没洗的牛仔裤袋里,歪着头装酷的“钟跃民”。
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天高云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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