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年,轮椅上的父母爱情
丫丫
我的嫁妆之一是我父母俩一起绣的十字绣作品“百年好合”,它端端正正挂在我新房的客厅里。父母的爱情是我最大的一笔精神财富,也是我今后婚姻生活的标本。
我的妈妈,几十年如一日坐在轮椅上,而我的爸爸则是“甘愿做老婆腿脚的人”。我爸爸用不知换过多少辆的轮椅推著我妈妈,这一推就是33年。他的腿脚他们俩共用,“你放心吧,我的腿脚就是你的腿脚,你想去哪里我便带你去往哪里。”我爸爸的这一诺如铁板钉钉,便是漫长的3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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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2月30日,我爸爸用一辆在青岛很有名的、叫作“大金鹿”的自行车,带着那时还是他女友的我妈妈,去往区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书。能够走到领取结婚证书这一步,有多么艰难,只有他俩最清楚,也最心酸。我爸爸家人的反对和阻挠,全是因为女方是一个重度肢体残疾人,不能站立和行走,一辈子依靠轮椅、依靠他人照顾。我外婆长长舒一口气,“闺女终于有人要了”。
我爸爸那年24岁,比我妈妈还小一岁,大家都以为过于年轻的他是一时冲动、鬼迷心窍。在很多人眼里,健康又帅气的他,为什么偏偏要找一个重度残疾人,到底有什么其他目的。不善言辞的他没有做任何解释,他只相信自己,他告诉自己,“只有她是最好的,我心里只有她了”。
我父母那时的相爱是因为彼此对文字的挚爱,对创作的痴迷,在他们各自的文字里,他们找到各自的知音。而我妈妈写的残疾人素材伤感作品,尤其打动他。我妈妈能够成为残疾文学女青年,他为之感动和痴迷。通过长久书信后,他们终于见面并确定恋爱关系。为了不影响我的祖辈亲情,爸爸的家人对他俩婚姻的排斥和拒绝,我作为一个小辈不便多说。我父母也很希望我多往人家的难处看,谁的父母能忍受和接纳,自己儿子与残疾人的结合。好在父母的结果很好,在那天有了结婚证书,成为合法夫妻,有情人终成眷属。他们很穷,无房无车,外公赠送给他们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作为我妈妈的嫁妆。在我爸爸向妈妈求爱前,妈妈担忧自己残疾程度太重,不能尽妻子和母亲的职责。我爸爸简单的几句话:“你不就是腿脚不便吗,可我有腿脚啊,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的腿脚就是你的腿脚呀。我们两个人共用一副腿脚,这辈子不就绑一块了吗?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想想都美极了呢!”
我妈妈家连轮椅都买不起,婚后她的出行,全靠我爸爸抱着或背着,还有时刻随身的大金鹿。在我妈妈坚持要怀孕、给我爸爸生孩子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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