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建华
我常常想,记得也写过一次,诗文(内容方面)的最高境界是《庄子·天下》篇所说:“彼其充实,不可以已。”写丁建华,是这样吗?至少旁观者会想,丁建华,一个不露面的演员,远在上海,只在北京有“两”面之识,俗话所谓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也写,莫非实在抓不着题目,才饥不择食吗?也是也不是。是,因为曾想不写,可见并非“不可以已”。不是,因为撇开她是水做的以外,我一直认为她性格不同于常,值得写;并且当面说过想写她,既然开了支票,最好还是款照付。干脆就由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写起。还要推得更远些,说自己的眼少见,耳更少闻。见,指常活动于荧屏上的柳眉凤目,有的,据说广告一露的代价已经高到若干万,我却不知其芳名。闻,也指荧屏上放出而钻入耳的,我印象深的只是两位,一位中,李梓,一位西,代简爱说英语的,竟连其大名也不知道。准此孤陋情况,丁建华是名配音演员,估计也听到过她的莺声;可是对其大名却是毫无所知。由无所知到想写,其间的路程不短,也包含一些非己意所能逆料的,依时间顺序写下去。
是1992年2月上旬,旧历辛未年过年的时候,我收到一个名叫■的上海读者一封信,说喜欢读我的拙作,并说已买到几种。他中学毕业,因故未升高等学校,“一年半载,打工之余,努力读书。”看来读书不少,连王泗原先生的《古语文例释》也读了,因为他照王先生意见,说■不是干肉。他说他读书时想到一些问题,愿意向我请教。此外还有不少表示倾慕的话。信末尾说字不好,又写得太多,担心我看信受累。可是于署名“敬叩”之后又附了三条:一是看我书,知道我见马叙伦先生法书不多,他“特以十天的零花钱,请了其法书选集敬奉,乞先生笑纳”;二是寄照片、邮票各一张,“照片以■之面带忠厚,邮票为先生复信方便也”;三是“随书寄上百花笺一封,供先生随意挥洒”。附言后都有署名,名下一是“再叩”,二是“三叩”,三是“叩不胜叩”。字用繁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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