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用21年兑付的承诺
198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28岁的村民李异宏当起了芒编收购人,就是从老板手里领取材料发给村民编织工艺品,再收集成品交回。老板给的加工费为每件5角,他从中可得3分。1989年冬季的一天,李异宏去附近的金星脚屯找老板结算加工费时,却被对方以出售芒编亏本为由赶了出来。“当时,我求他们给300元回去过年,对方都不肯。”李异宏至今仍清晰地记得他被16个人轰出门外的场景。
空手而归的李异宏还没来得及擦干眼泪,就被蜂拥而至索要加工费的村民团团围住了。在一片指责声中,他欠下400余村民的加工费总计28757元。
面对等钱过年的村民,李异宏内心深感不安。他能做的只有一家家挨户上门解释,一遍遍拍着胸脯许下同样的话:“你放心,只要我还有一口气,这钱我一定还。”
在上世纪80年代的农村,两万余元绝对是一笔巨款,筹集这样一笔巨款,谈何容易!匆匆将家里仅有的一点儿钱还给加工芒编的老人后,一贫如洗的李异宏思虑再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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