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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47415
元明戏曲作品对明清女性情感的影响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情感读本·文明篇》 2014年第1期
     王国维说:“论真正之戏曲,不能不从元杂剧始也。”[1]而女性在戏曲作品中大放异彩、占据重要地位亦是始自元杂剧。“元杂剧或旦或末一人主唱的体制,使元杂剧在体制上有了明显的性别色彩,女性人物成为主要描写对象有了体制的保障。”[2]

    在明清时期,由于“女子无才便是德”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多数女子难以接触到其他文学艺术样式,阅读戏曲作品和观赏戏曲演出便成为女性接受情感教育的主要渠道之一。钱塘女诗人林以宁曾经说过:“治世之道,莫大于礼乐。礼乐之用,莫切于传奇。愚夫愚妇每观一剧,便谓昔人真有此事,为之快意,为之不平,于是从而效法之。”从中,我们可窥见戏曲对女子的情感教育具有显著而又潜移默化的作用。

    元杂剧中刻画了大量成功的女性形象,着重展示了女性追逐爱情时表现出来的反礼教精神,表达了作家们对传统礼教重压下妇女命运的关怀和同情。但在阅读元、明戏曲作品,以及明末清初闺阁中女子文字的时候,有一个现象值得我们仔细玩味和考虑:明末清初闺阁中女子对于元代杂剧中的女性形象是颇有“微词”的。如林以宁就曾经对《西厢记》表示出强烈的不满,她认为“君子为政,诚欲移风易俗,则必自删正传奇始矣。若《西厢》者,所当首禁者也”。 但是她对同样以追求爱情婚姻自由的《牡丹亭》却持完全相反的观点,认为“其禅理文诀,远驾《西厢》之上,而奇文隽味,真足益人神智,风雅之俦,此可以毁元稹、董、王之作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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