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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47419
告别伦理冷漠 走向道德情感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情感读本·文明篇》 2014年第1期
     毫无疑问,改革开放三十年,我们的伦理学无论是在学理探讨还是在应用研究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然而,我们的伦理学随着改革的深入依然面临着不断创新的艰巨任务。在今天,讨论伦理学的创新,我以为,敞开伦理学的情感之维,尤为重要。

    本来,伦理学应该是富于人情味和感召力的。但是,长期以来,我们的伦理学却显得有些冷漠,有些刚硬,缺乏亲和力。我们的伦理学把这种冷漠与刚硬首先指向了人自身。我们现有的伦理原则和道德条目,对于人自身来说,很是隔陌,有如一种“身外之物”。它们的提出由于缺乏足够的自我意识和自由意志之基础,大多像是一种外在于人的强制规定和刚性规范,像是一种冷冷的理性法则、抽象的道德玄谈或体面的思辨表达。当我们的伦理学家用现有的这套伦理原则和道德条目对大众进行启蒙、教化和规训时,不仅缺少亲和力,反而还表现出一种曲高和寡和居高临下的尴尬,表现出一种对人自身的精神冷淡。也就是说,无论人自身愿不愿意、认不认可,我们的伦理学几乎都期待或要求大众无条件地服从或接受它的伦理原则和道德条目,这是没有选择的选择。时下有人把这种情况形象地称之为“道德绑架”。我们的伦理学把这种冷漠与刚硬同时也指向了自然界。长期以来,我们的伦理学建基于传统层次的人类中心主义立场上。传统层次的人类中心主义着眼于片面的人类利益,从而难以理解和接受环境友好原则、生态公平原则以及资源节约原则。建基于这种立场的伦理学不仅不能自觉地实现和完成对自然的关爱与呵护,并且还会有意无意地容忍甚至助长人类对自然的冷漠、征伐和敌视。当前,很是火热的生态伦理学急切地呼吁人们应当倾听大自然的声音,承担保护自然生态的道义责任,恰恰可以反过来理解为,这是在为我们的伦理学一度严重疏忽了对自然的尊重与热爱而“补课”。我们的伦理学之所以显得有些冷漠和刚硬,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缺少了情感的支撑——既对自然界缺乏敬畏之情,又对人自身缺乏仁爱之情。在自然界面前,如果没有敬畏之情,自然界就一定沦为要被征服的对象;在人自身面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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