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与伦理维度中的康德美学辩证观
(1)一致性: 第一,从质上说,二者都是无利害感的; 从量上说,二者都是普遍有效的;从关系上说,二者都是主观的合目的性; 就模态来说,都是必然的; 第二,“二者都是自身令人愉快的”。尽管“崇高” 在最初的时候令人压抑、令人窒息,是不快的,但最后“同时引起一种愉快感”; 第三,崇高和优美也是一种反思判断力,“崇高” 的判断既非知性又无确定的概念,只是主体的情感反映。通过人类的“共同感”,仍具有普遍性。(2)异质性: 优美与崇高的异质性正是康德对于人类理性的深层矛盾及其对外在事物与主体的精神关系的客观反映,充分体现康德对于美感产生的多维理解,涉及外在的感觉层面、内在的理性层面和主客体二者交融的审美层面,体现康德的思维中的辩证性:第一,崇高是无形式和无限的,相对于美的形式,这是一个必要的补充,人观照外在事物时,通常会体现为大与小、高与低、长与短的现实,但那些小的常因为它的形态的可接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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